食堂承包合作經營模式
1、自主經營模式
自主經營的食堂是由食堂所服務的單位排除人員組成自己的管理團隊,為單位的工作人員提供用餐服務。自主經營模式的食堂是傳統的形式,隨著后勤社會化改革的推進,這種食堂逐漸減少。
2、委托管理模式
委托管理的食堂是由食堂所服務的機構投資興建的,有的甚至配備好所有的設備、餐桌椅,再將食堂委托給專業的食堂管理公司經營,實現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食堂的所有者通過委托管理,既要實現一定的收益,也要對經營方的工作績效進行監督。有的食堂所有者甚至會主動放棄利益,將食堂的服務質量作為目標。
3、委托經營模式
委托經營模式食堂是一種服務外包行為,業主方通過招標的方式將本單位人員的用餐服務全部委托給專業對食堂管理公司,食堂的投資建設、管理運營等事宜全部由經營方負責。這種經營模式的食堂對承包方來說有較大的風險,但預期的收益也會更高。
近年來,有許多學校通過項目融資的形式,吸引投資方興建食堂,投資方的回報是食堂簡稱后若干年的經營權(一般在15年左右),合同期滿后,由校方收回食堂的所有權,在這樣的情況下,許多地產開發商與專業的餐飲管理公司合作,共同參與學校的食堂項目招標,通過發揮各自的優勢,實現高收益。
4、合作經營模式
合作經營模式是由食堂所有者和食堂管理公司合作經營食堂。這種食堂的股份由業主方和食堂管理公司持有。業主方以土地、建筑、設備等固定資產和食堂的經營權入股,食堂管理公司以人員、技術、管理和流動資金等入股,雙方發揮各自的優勢,工擔風險,共享收益。合作經營模式在我國的食堂中并不占主流,但有成功的返利。